遊戲場安全意識動起來

文/台北縣板橋國中健康教育實習老師 廖睛芳

事故傷害在兒,童、青少年階段一直是國內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由一歲以上至四十四歲的不同年齡層死因皆以事故傷害為主(行政院衛生署 2004a )。隨著社會變遷,最近幾年來兒童遊戲的環境已產生巨大的改變,從以往農村社會裡,可以自由自在探索大自然的奧妙和鄰里的環境,例如,抓泥鰍、挖地瓜,漸漸取而代之的是組織化之規則遊戲及結構性的遊戲場。無論是學校、社區內、公園或其他公共場所,目前皆林立著不同型式的遊戲場,特別是現代強調綠化環境的公園幾乎皆有提供兒童遊戲的措施,兒童遊戲場儼然已成為兒童遊戲最佳的選擇地點,特別是少子化問題,每個兒童都是父母捧在心中的寶貝,寶貝是我們卻發現在遊戲場所內卻是一個會讓兒童在其中受傷害的常見場域,又另一方面兒童對於遊戲場的安全意識卻是未在兒童的生活中受到應有啟發,更是提高兒童遊戲場的危險性。

 

事實上,許多國內外的調查研究可發現無論國內外均有此兒童安全議題。美國國家遊戲場安全計畫( 2004)強調安全的遊戲場需包含四要素:遊戲時需成人看護、適合年齡的遊戲設備、有跌落的保護鋪面、設備維護和管理等四項。由上述四項來檢視我們自己對兒童遊戲場安全的照顧,不再像幼童時期般地呵護照顧,兒童自行到遊戲場遊戲的次數變多了,但兒童的身心靈發展尚未完整,其遊戲互動有時仍是需要有成人干預另、介入。國內消費者保護會( 2004 )調查也指出調查公園兒童遊具管理不合格率偏高的結果,因其遊戲場主管機關監督機制尚在前年才剛起步的階段,於執行面仍有窒礙難行之處,且發現可能管理人員態度敷衍、查核通報及流程沒有落實等問題,可見國內目前尚未積極面對處理兒童遊戲場安全問題。

 

同時兒童本身的遊戲場安全素養當然也影響著遊戲場安全,於 Hudon 、 Thompson、Olsen(2005)調查200,000名於遊戲場受傷的兒童,發現如兒童能正確地使用遊戲場措施,將可以避免自己於受傷的危險之中。但也因兒童對遊戲有著相當高的興趣,在學校中如果有新的設施,學童們會迫不及待的想去玩,我們發現危險處時,學校或公園可能會製作危險標示,限制小朋友去玩,且校方一定會馬上處理,但小朋友會利用放假或大人不在的時候,照樣去使用這些遊具,所以,每個年齡層的兒童在遊戲方面應該有些自我保護的訓練,學習認識遊戲器材、正確的使用,教孩子怎樣玩都必須符合安全原則。故預防遊戲場安全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安全的意識,從設計者、管理維護者、兒童照顧者及兒童本身都應該建立安全意識,把安全意識建立起來的話,安全上的問題會減少很多(Cursis,2003)。

 

綜觀上述,發現國內對於社區中遊樂場無論結遊戲場域的管理或是兒童的遊戲場的安全教育都尚未加以正視,而兒童身為社區中一份子,也是社區遊樂場所使用率最頻繁的人口,但卻也是對自身保護不足的兒童在身心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環,故應雙管齊下,第一:加強學齡兒童安全教育,促進兒童安全生活應具備的意識、知識、態度、行為,是健康兒童養成教育所應關切的焦點(王連生, 1994 )。但又由於兒童學習的特殊性,不是單純就可以讓兒童了解、改變,建議學校教師或父母藉由社區遊戲場體驗介入帶領兒童的參與,來共同認識自己平日在社區中接觸的遊樂場所,了解和價值判斷其安全或不安全,進而藉由體會去思考,如何做可以讓社區相關的遊樂場所更加安全,這樣的做法相對於單方的禁止或限制的效果來的好;同時在管理、設計遊戲場方面,期許我們的管理機構和監督單位能更加積極策劃管理,讓我們的兒童在玩樂歡笑之際,更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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